文章轉自 香港貿發局周訊
受環球經濟形勢變化衝擊,在粵外商正面臨外需持續低迷、成本大幅提升的雙重壓力,發展形勢嚴峻。為此,廣東省先後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外商加快轉型升級、化危為機。為了讓企業熟知和掌握相關政策措施,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日前率領代表團來港,舉行「廣東省支持外經貿企業轉型升級穩定發展政策宣講會」,講解政策具體內容,主要政策涉及8方面合共30項。
另外,廣東省外經貿廳、財政廳、海關廣東分署、廣東檢驗檢疫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等7個部門代表,亦在會上分別就具體政策作詳細介紹;此外,中央駐粵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以及有關金融機構代表,亦有出席政策諮詢會,就企業關注的稅費減免、通關效率、融資困難等,講解新服務舉措。
招玉芳在會上作主題演講時表示,廣東省政府對港資企業發展高度關切,希望在粵港資企業能把握機遇,充分利用廣東省出台政策,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她就過去一年來國家和省陸續出台的主要政策,以及已確定推出的措施,歸納為8大方面共30項。
該等政策措施具體如下:
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1. 加大對轉型升級的財政扶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重點扶持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自主品牌建設、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引導企業申報科技扶持專項資金,推動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
2. 支持企業開發創新研發:鼓勵企業組建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引導企業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和「廣東省政府質量獎」,促進品牌建議;鼓勵企業申報產學研專項計劃,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3. 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支持非法人來料加工企業,轉型為獨立法人企業;支持轉型企業的保稅料件和進口不作價設備,比照同一經營單位方式辦理結轉手續;在東莞地區研究實現「一次審批、多次外發」,進一步簡化外發加工審批手續;對高資信企業辦理省內跨關區分發加工業務,取消徵收風險擔保金。
4. 支持企業兼併重組:對企業兼併重組發生的不動產所有權和相關股份轉讓,免收變更過戶手續費;兼併重組涉及的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按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支持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可轉換債等方式,為兼併重組融資。
5. 支持企業發展知識產權保護:為企業辦理專利業務開闢綠色通道,對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國外專利給予資助;為港澳考生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廣東考點考試提供便利;支持外商申請廣東省著名商標,加強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並加大力度查處侵權違法行為;在重要展會中設立外商知識產權投訴處理快捷通道。
6. 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人才支撐:研究建立「南粵人才綠卡」制度,為海外專才來粵工作、生活和創業提供便利;對來華投資或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外國人及親屬,頒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1. 加大對開拓市場的資金扶持:安排「走出去」專項資金,引導和支持有實力的外經貿企業,「走出去」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2. 支持企業開拓新興市場:加大扶持資助力度,引導企業參與2012年廣東省在東盟、南美、南非等國家或地區主辦的3場大型展覽會和6場「走出去」活動,17場新興市場國家的國際性展覽會,以及歐美舉辦的知名展會。
支持企業擴大進口
1. 設立促進進口專項資金:2010-2014年,每年由省財政安排2.5億元人民幣,對列入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的先進技術、產品和設備給予利息補貼;對企業進口貸款給予利息補貼。
2. 完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推動企業進口列入「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的技術和產品,並按規定申報享受國家財政利息補貼;出台「廣東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補充目錄」,對各項產品和技術中涉及公共服務部分予以扶持。
3. 加強進口促進工作:加快建立廣東省重要進口物資儲備制度及進口商品交易中心;對引進再創新的投資,研究具體扶持辦法;組織一系列進口促進活動,為企業擴大進口搭建平台。爭取利用國家外匯儲備擴大進口。
鼓勵企業拓展內銷
1. 加強內銷平台建設:鼓勵企業利用內地大型博覽會,參與「廣貨全國行」等大型經貿活動,以及「家電下鄉」、「萬村千鄉」等工程,深度開拓內銷市場。
2. 推動外資企業加工貿易內銷便利化:落實擴大加工貿易內銷先行先試政策,簡化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內銷手續;對聯網監管企業實行內銷「集中申報」模式,允許在一個月內採用「多次內銷,一次報關」方式辦理內銷業務;在東莞試行將「集中申報」模式擴大到非聯網監管企業,並視試點情況逐步擴大到珠三角其他城市。
3. 加大內銷的政策扶持:統籌用好拓展內銷市場專項經費、開拓廣東貨品專項資金;安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專項資金,視情況給予加工貿易轉內銷一定獎勵。
減免部分稅費
1. 落實各項收費減免政策:停止徵收工商「兩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國家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省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3項,暫停徵收外商場地用費;對符合自主創新100強企業,實行五折繳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諮詢收費;繼續執行粵港直通貨運車輛指標有償使用費減免政策。
2. 對外貿企業計徵堤圍防護費實施傾斜性政策:按不超過企業營業(銷售)總額的千分之0.7計徵,低於其他企業計徵標準,同時允許各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在省規定的不超過總額千分之0.7範圍內,制定具體徵收標準。
3. 對困難企業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崗位和職業培訓補貼:對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外貿企業,可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和就業專項資金,為其參加失業保險人員,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4. 進一步減免一批收費項目:擬取消進入特區特別公務車證費、承包合同糾紛調解費/仲裁費、職業安全衛生檢驗費等,共9項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外商產品認證費用,對外資轉內銷企業申請CCC認證時,僅收取差異項目檢測費和轉報告費用。
5. 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加工貿易企業在轉型升級中涉及的資產轉讓,符合資產重組相關條件的,不徵收增值稅;落實對動漫產業、航空、煤層、石油、天然氣開發,以及對中小企和高新技術企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對珠海橫琴新區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
加強金融服務與合作1. 積極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加強融資擔保扶持,在「十二.五」期間,再安排10億元注入省融資再擔保公司,推進再擔保業務發展;鼓勵外資企業依法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參股村鎮銀行等各類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引導外商從傳統製造業向金融業轉型升級。
2. 繼續深化粵港金融合作:支持香港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和基金管理公司,在廣東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支持香港證券公司在廣東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支持保險公司成立為在粵港商提供服務的專業機構,鼓勵保險代理機構設立獨資或合資公司,提供保險代理服務。
3. 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繼續以跨境人民幣業務為突破口,支持港澳等境外投資者使用人民幣來粵開展直接投資業務;推動在粵港資銀行開展人民幣增資試點業務;推動廣東省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到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進一步完善投資環境
1. 支持外資企業解決用地難問題:對符合「三舊」改造政策的外資企業轉型升級項目,其全部或部分加工環節向外轉移,原土地由當地政府依法收回或收購的,可以貨幣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權人補償或者支付收購款。
2. 多渠道緩解企業用工難問題:大力開展勞務對接活動,加強與外省(區)人力資源市場的聯網建設,完善人力資源交流平台;實施「校園對接產業園」活動,通過「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等模式,及時為企業補充技能人才。
3. 支持企業解決用電困難:根據產品銷售利潤率、單位產品增加值電耗、全員勞動生產率等指標運作情況,對企業實施供電指標的調節,將電力資源優先配給用電效率高的外企使用,引導企業主動參與錯峰、避峰用電。
優化外經貿企業服務
1. 簡化涉企行政審批手續:實行「網上審核,雙向快遞」網上登記,讓企業足不出門辦照;簡化香港自然人投資者身份證明手續,免於提交公證文件或身份核證文件;簡化外經貿審批手續;改進企業質量認證辦法,提高認證效率。
2. 發揮行業協會功能和作用:推動行業協會民間化,加大政府職能轉移力度,逐步將適宜於協會承擔的行業管理職能,委托給行業協會行使;加強行業自律、履行對行業、企業的服務義務,發揮反映訴求的職能。
3. 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持深圳港口岸大鏟灣港區、鹽田港口岸三期工程、廣州港口岸南沙港區石化碼頭等港資企業投資新建口岸碼頭的生產、查驗配套設施建設。
進一步簡化企業進出口付匯手續:改進貿易收付匯管理和業務辦理流程,取消企業貿易收付匯核銷手續;允許企業憑進口報關單、合同或發票等單證,在銀行辦理付匯;進一步放寬進口付匯名錄管理;大力支持企業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業務。
4. 提高進出口通關、檢驗檢疫效率:繼續推進分類通關改革,擴大進口分類通關改革試點範圍,推進「提前申報」、「集中申報」、「預約通關」等便利措施;實施擔保放行制度,對商品歸類、完稅價格、原產地尚未確的貨物,允許企業在提供與稅款相當的擔保後,提前放行貨物;用網上支付方式申請繳納進出口稅費,如獲得銀行提供的總擔保,允許企業在支付稅費前先放行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