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賣廣告?
答案可從兩個角度出發:1. 品牌 2.銷售
1. 品牌角度
提升曝光率及知名度
- 提供資訊,讓人認識你的公司、產品/服務
- 製造深刻印象,讓人能想起你的公司,建立誘發定勢 (evoked set)
建立品牌形象
- 製造差異化(differentiation),擺脫競爭對手
- 為品牌正面增值
2. 銷售角度
提高銷售量
- 使用銷售推廣策略(例如使用coupon、贈品)刺激購買慾
- Call-to-action! 善用刺激銷費者馬上進行購物的策略(例如在海報、廣告電郵、sms中加入3D barcode,讓銷費者能直接購物)
不論從品牌或銷售角度來看,目標皆為製造營利,分別在於所賺取的資產是有形(例如:金錢)還是無形(例如:顧客滿意度及忠誠度、品牌形象等)的。而事實上,賺取有形的資產才是賣廣告的真正目標。試想,如果廣告能讓你的品牌提高知名度及建立良好形象,卻不能帶來更多的銷售,無形資產若長期不能支持實際支出,便會入不敷支。而且,實際的品牌體驗亦是獲得無形資產的關鍵,若不能賺取多於廣告成本的銷售額,便不算是合乎效益的廣告策略。所以,在決定賣廣告之前,我們需知道這個廣告究竟最少能為企業帶來多少有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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