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自《EMBA雜誌》第297期
EMBA雜誌編輯部/文
在這個網路時代,擁有一個網站能為公司錦上添花,提升公司的能見度與資訊傳遞的範圍,然而錯誤的網頁設計卻可能造成反效果。公司雜誌(Inc.)訪問了六位頂尖設計師和創意總監,將這些專家深痛惡絕的設計元素整理成七大項。且讓我們聽聽這七大罪惡是什麼。
1.以自己的設計為第一優先
創意副總監歐瑞果(Andres Orrego)表示,網頁的重心應該是使用者所需要的資訊,而不是那些花俏的設計。它應該讓使用者能夠自然地瀏覽該網頁,迅速地獲得資訊。
2.過量的Flash動畫
設計顧問拿瓦列特(Antonio Navarrete)認為,雖然動畫能為網頁增色,但今天的客戶想要的是提升網站的能見度,所以網頁設計要以提高網站在搜尋引擎的排名為原則,而在這種情況下,Flash動畫就不見得有那麼高的必要性了。
3.驅逐訪客的歡迎畫面
在點進某些網站時,頭一個看到的不是首頁,而是彈跳出來的歡迎畫面。設計專家卡佛瑞克(Andrew Cafourek)覺得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更別說「這個畫面延遲了使用者接觸網頁內容的時間,使得他們可能在進入網站之前就離開了。」
4.首頁一團混亂
創意總監羅素(Marvin Russell)認為,網站應該是一個用來滿足使用者功能需求的平台,迅速、精準地提供他所需要的資訊與服務。企圖將所有的資訊都塞進去,只會讓人眼花撩亂,還不如簡約單純的設計,更能達到傳遞訊息的功能。
5.視「螢幕可顯示範圍」為黃金守則
報紙的重要消息總是排版在頭版頁面的上半部,而網頁設計循著這個概念,也認為網站的主要訊息也應該涵括在首頁之中,而且要在電腦螢幕的顯示範圍內,也就是在瀏覽者的第一眼可見範圍當中。設計顧問湯瑪斯(Scott Thomas)可不這麼認為。他表示,使用者並沒有那麼懶得捲動網頁,設計者大可放心將更多資訊納入首頁,而不必受限於上述守則。
6.未將使用者的實際需求納入考量
傳播策略總監凱欽(Sean Ketchem)發現,公司往往急著將所有的產品都擺上網站,卻忘了從顧客的觀點來觀察。產品也是按照公司的自我本位進行分類,不見得便於顧客瀏覽與搜尋。他建議公司要先考量需要滿足的(顧客)需求是什麼,然後才將產品擺出來。
7.當藏鏡人
網站不是讓公司用來隱蔽自己的,而是與顧客溝通的媒體。維持一定的透明度,能使得使用者與你提供的服務產生聯繫,並促成消費行為。例如某家公司的網站上就放了員工的影片,讓他們大談自己的工作內容、熱愛工作的理由等。像這樣的頁面,就使得瀏覽者對該公司產生了個人的聯繫感。
少就是多。公司網站是個交流的平台,網站設計應該以傳遞資訊為重,而不是讓繁複的版面或畫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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