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

(轉貼) 香港貿發局周訊: 從塑化劑事件看業界如何應對食品危機

文章轉自香港貿發局周訊: 從塑化劑事件看業界如何應對食品危機


食品安全一向是社會熱門話題,近期的塑化劑事件除引起消費者關注外,食品業界亦擔心此類食品危機會打擊消費者信心;而食品危機也往往層出不窮,令食品業界防不勝防,競爭力及商譽都有可能受到威脅。有見及此,貿易發展局邀請專業顧問,探討近期食品危機原由及提供食品安全品質管理方案,長遠及全面保障中小企業務,對抗日後突如其來的各項食品危機。


香港通用公證行有限公司食品服務部技術顧問劉穎童表示,從化學角度分析,塑化劑屬酯類(Esters),溶於油性及有機溶液,本身無色無味,性質穩定及耐熱,不易揮發,是一種相當穩定的物質,主要用作增加塑膠的柔軟度。塑化劑總計300多種,但日常通用只有50至100種,如乙二酸酯、環氧樹脂酯等;其中以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的應用最為廣泛,約佔市場70%。

她指出,19世紀時鄰苯二甲酸酯被普遍採用,報告顯示歐洲每年產量約100萬噸,在30多種鄰苯二甲酸酯中,不少用作生產PVC(聚氯乙烯),產品有電線膠、喉管、天花板、球鞋、行李箱等;另有少數鄰苯二甲酸酯用作生產油漆、橡膠產品、膠水等。

鄰苯二甲酸酯本身是荷爾蒙干擾素,從化學結構可以看出,它與人體雌激素結構很相似,因而有可能出現錯認情況,結果導致新陳代謝功能紊亂,或不能正確傳遞人體雌激素訊息。1997年,歐盟已指出部分鄰苯二甲酸酯會影響生殖能力,也會影響肝、腎器官,並會間接影響哮喘病,其中一種更有致癌可能。

據劉穎童點算,今年6月份涉及塑化劑的新聞多達300則,期間受影響食品包括果汁、運動飲料、餅乾、麵包等。截至7月1日,台灣報稱有314家食品工廠、多達876款食品受牽連,因此需要銷毀60噸起雲劑食品。當地消息更指,高危食品有5大類,分別是運動飲料、茶飲料、果汁、果醬、果凍,但據業界推估,舉凡有稠狀口感的食品,如雪榚、即食麵湯包等,都有潛藏危機。
這「大事件」源於「起雲劑」,其主要成分有水、乳化劑、乳化鹽、穩定劑、增調劑、味精、食用油等;嚴格來說,它是一種食用合成物,結構是由水包著油的香味球體,而不是一般單純的乳化劑,主要功用是引發及維持食物香味、令水份乳化起來,故內地稱之為乳濁劑,增加進食口感,正因它有引發香味作用,故能掩蓋不良味道。

劉穎童又指,塑膠容器原料主要有6大類,分別是PETE(生產膠水樽)、HDPE(藥水樽)、V(PVC)、LDPE(膠袋)、PP(牙線盒)、PS(發泡膠盒)及其他類別(尼龍、硬膠水樽)。由於塑化劑有軟化作用,一般PVC容器都有添加塑化劑,故這類產品必須注意。塑化劑屬油溶性,有塑化劑成分的盛油膠容器,均有可能釋出有害物質;另外,一些微波爐膠盒也有添加塑化劑,加熱時或會釋出有害物質。
她說,在歐盟已有監管法例,限制6種鄰苯二甲酸酯使用,計有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在中國內地,衛生部2011年第16號文件也將DBP等多種鄰苯二甲酸酯納入監管限制名單內。據她瞭解,香港暫時沒有相關法律,主要是跟隨歐盟遷移(migration)指標。
劉穎童說,塑化劑在歐洲並非新事物,經常有定期回收案例。歐盟於2004年訂立法例(EC1935),對此作出嚴格規定:(1)接觸食物的容器不可「遷移」有害物質至食物中;(2)盛載食物的容器不可釋出其他味道;(3)產品廣告不能有誤導。若證明符合規定,可獲准印有指定標誌。由於香港沒有法例監管食物容器,零售商進貨時多跟隨歐盟相關標準。
劉穎童建議零售商選擇信譽較好的供應商,如已申獲食品安全認證的供應商,有需要時應勘查對方有否合格生產設備;瞭解供應商員工有否受專業培訓,如是否懂得操作設備、生產衛生常識等;選擇有食物標籤的食品,主動查詢供應商的食品配方及生產過程,並要求對方出示食物安全證明。

至於中小企本身,可以做的包括.....(全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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