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政府公佈最新零售業銷貨額 零售業持續增長




香港政府統計處剛於昨天(八月三十日)發最新二零一二年七月零售業銷貨額總銷貨的臨時估為365億元,較上年同月上升3.8%。扣除期間價格變動後,總銷貨數量較上年同月上升1.3%。

零售業總銷貨於七月按年僅錄得輕微增長。而政府發言人亦指出,七月訪港旅客的人數在增長減慢,而本地消費意欲亦似乎隨外圍經濟環境轉差而變得審慎。可見銷售市場日漸收窄,外圍環境因素很有機會進一步冷卻本地及旅客的消費意欲

政府統計處的統計數據新聞稿可 按此 瀏覽。

以下文章由 Newell PR 提供,招聘及人力資源公司 Randsta的Brien Keegan 為相關趨勢提供評論及意見:

零售業持續增長
根據香港政府公佈最新零售業銷貨額

全球最大的招聘及人力資源公司之一 Randstad,可為相關趨勢提供評論及意見。
香港政府統計處 (註 1) 今日發表最新的零售業銷貨額數字,七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為 365 億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3.8%。扣除同期期間價格變動後,零售業總銷貨數量較去年上升 1.3%。

Randstad 香港董事 Brien Keegan 表示:「零售業的僱主力求在日益收窄的人才市場中保留現有員工,造就該行業的就業情況持續理想和具競爭力。要在競爭劇烈的行業中保留人才是持續困擾僱主的問題,尤其當利潤減少,往往影響員工的薪酬加幅。」

除了增加薪酬外,僱主可考慮提供其他獨特的福利來留住人才,如具吸引力的假期福利、彈性工作時間、培訓和發展機會、家庭福利、交通津貼、健身設備等等。


如欲與 Brien 就香港僱主和僱員正面對的挑戰詳談,可聯絡 Newell PR 的 Catherine Tsang(+852 2117 5018)。

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活動推介:中小企小本創業研討會- 如何用網站推廣增加銷售



 
創業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不簡單的挑戰。隨著網絡消費迅速盛行,面對千變萬化的市場,互聯網已經成為最有效、最容易接觸目標客戶的途徑。
典型中小企的網站設計和架構都十分簡單,主要功能是讓顧客更容易接觸及聯絡。現在,公司網站不再是被動的角色,更能成為一個主動出擊的高效工具。
香港中小企資源服務網所主辦的小本創業研討會,將分享網上創業的心得,讓創業者認識並善用各種資源,不需無從入手地由零始,互聯網創業不再是八九十後和IT人的專利!
 
研討會內容:
 
1.  成功網站七大要訣
2.  小本建立超Pro 網站 ABC
3.  網上收費、貨運話咁易
4.  利用自家網站駁通Facebook, 微博...增加宣傳效應
5.  免費於Yahoo、Google、百度爭取最高排名
6.  如何收集客戶優質 email
7.  設計有效的廣告宣傳電郵
8.  社交網站宣傳基本功
 
 
研討會詳情:
 
日期:2012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三)
 
時間:2:30pm - 5:00pm (2:00pm 開始登記)
 
地點:香港生產力促進局1樓演講廳(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1樓)

嘉賓講者:Raymond Chan - Well Develop International Limited 業務拓展董事
講者簡介:Raymond,現任 Well Develop 公司業務拓展董事,專責發展中小企服務及市場。他是資深中小企顧問,曾訓練超過200間企業,對於中小企營運、網上銷售等專業範疇尤其熟悉。曾獲理工大學、香港律師公會、 工業貿易署、生產力促進局、 工程師學會、基督教零售業協會、香港青年協會創業計劃等機構邀請舉行電郵行銷及軟件應用講座。Raymond 畢業於美國Pacific Luthera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研究院(MBA - eCommerce)。
 
語言:廣東語(不設翻譯),筆記以中文為主
 
費用:HK$ 500 (三人同行或以上,八折優惠)

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團購網購物— OBM與團購網合作的侵權責任



團購網購物— 侵權責任— 如何處理繳款
本文章由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提供

在香港,團購網購物越來越普及。透過團購網,消費者可獲得20%至50%甚至高達70% 的折扣優惠來購買產品,相比傳統店鋪式的購物方法,團購網絕對有其優點,但同樣亦有其缺點。據筆者客戶提供的資料顯示,無牌子的產品不適合於團購網銷售

因為上述特點,產品銷售商(「銷售公司」)通常會夥同擁有牌子的公司「品牌公司」合作,以「貼牌形式」包裝產品並在網上銷售。但若果貼上牌子的產品屬於侵權產品,那責任又誰屬呢?

誰是侵權公司

當貼牌產品在團購網遇上侵權警告信時,以下公司有可能會觸犯知識產權法例:
1. 銷售公司
2. 品牌公司
3. 擁有團購網的公司(「網購公司」)

網購公司的即時反應

當知識產權擁有人(「擁有人」)在團購網上發現貼牌產品侵犯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時,他首先或會出信至網購公司聲稱和通知侵權事宜。網購公司在收到警告信後通常會陷入以下兩難局面:
(1) 如何斷定貼牌產品是否侵權產品
(2) 他應否繼續展示貼牌產品

在有限的資源和短暫的時間內作出決策,多數網購公司為避免惹上訴訟均會傾向於停止廣告。一般網購公司在合作前必有一份合約來保護其權利,所以他亦會把侵權問題「盡量」轉嫁至產品公司身上。
至於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因為他們分別是銷售和同意銷售貼牌產品的參與者,所以他們也必然是擁有人發警告信的對象。

品牌公司的身份

擁有人可從「知識產權處」或市場得知貼牌產品上的商標的持有人的身份。正如網購公司的遭遇,擁有人也會持續發信給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

「六國大封相」

有見及以上,讀者不難想像網購公司、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前後會不斷收到擁有人的警告信,及後必會出現「六國大封相」的情況。有些進取的擁有人更會發出告票起訴銷售公司和品牌公司,從此三間公司「互插」的情況更明顯。

消費者已繳交的金錢

網購公司停止侵權廣告後,他又如何處理客戶繳交的金錢呢?
據筆者經驗,每間網購公司均有不同的做法來處理客戶已繳交的金錢。多數網購公司會意圖遊說擁有人「必須」履行合約責任和精神把客戶繳交給網購公司的金錢轉交給銷售公司。其實這樣做的目的只是網購公司為自已開脫的最方便和最理想的「做法」而已。

擁有人不難想像得到當客戶在繳交金錢後又得不到產品時他們會向網購公司「抓上門」,所以擁有人應盡量阻止網購公司把錢轉交給銷售公司。若果擁有人成功,銷售公司便會陷於以下「坐艇」的苦況:
1 不能從網購公司得到產品的貨價
2 產品已從大陸訂購,甚至是已在香港貨倉等待提貨
3 銷售公司的情況猶如「坐艇」

對擁有人的最理想方法

對擁有人來說,其中最理想的一個方案是網購公司把金錢全數返還給客戶。有些網購公司甚至在退錢時也給予客戶一些優惠(如50 元現金券)等等。
在團購日趨成熟的同時,侵權(或涉嫌侵權個案)也逐漸增多。筆者相信,上述的個案分享,是某程度上為網購公司在日後厘定與產品公司在合約上的所須。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54%企業招聘人手 大學生要求薪金過高 高考生待遇不比文憑生佔優


本文章由 JobsDB 提供
54%企業招聘人手 比去年同期跌14%
大學生要求薪金過高 高考生待遇不比文憑生佔優

 JobsDB最新公布的2012年第二季招聘指數顯示,54%的企業將在未來三個月增聘人手,比去年同期跌14%。調查亦發現37%僱主表示大學畢業生的要求待遇過高,至於今年會聘用畢業生的僱主中,89%表示對高考或文憑試生沒有特別偏好。此外,有32%受訪者指曾遇過畢業生「面試時對公司背景認識不足」,而畢業生求職時常犯的錯誤為「求職信/履歷表欠組織」。
JobsDB於2012年7月進行網上調查,搜集124名僱主在未來三個月的招聘意向、聘請畢業生的情況,以及對畢業生的期望。

54%企業招聘人手    比去年同期跌14%

JobsDB第二季招聘指數顯示,54%企業將於未來三個月招聘人手,比上一季下跌13%;相比去年同期,則下跌14%。此外,23%企業表示凍結人手,6%則會裁減人手。

JobsDB香港銷售及市務部總經理饒志文先生表示:「招聘意欲轉弱,反映勞動市場有放緩跡象。現時歐債危機未解除,政府數據亦顯示,第二季輸往歐盟的出口跌幅進一步擴大,可見外圍因素對本港的影響。我認為短期內僱主仍會觀望市況,審慎控制人力資源成本。」

「雖然外圍市況不穩,但香港整體的經濟基調仍然良好。現時本港的失業率處於低水平,就業情況理想,加上訪港旅客上升,都有利刺激消費,為本地經濟帶來一定的支持作用。在此良好的基礎上,我相信短期內勞動市場不會大幅轉弱,求職者不用過份憂慮。」


大學生要求薪金過高        高考生待遇不比文憑生佔優

調查亦訪問了在過去12個月曾聘用大學畢業生的僱主,其中37%表示大學生的要求待遇過高,比僱主預期的高平均11%。至於今年會聘用中學畢業生的僱主中, 81%會為高考及文憑試生提供相若的薪酬,89%表示對高考或文憑試生沒有偏好。

饒志文先生表示:「調查指37%僱主認為大學畢業生的要求待遇過高,我建議畢業生多留意市場薪酬水平,以釐定要求待遇。現時的招聘意欲稍為回落,畢業生求職時應更謹慎,除了考慮薪金,也應看重工作前景。」

「此外,在今年雙學制下,文憑試及高考生同時畢業,估計該批準備就業的畢業生都會申請初級職位,面對的競爭比去年激烈。雖然有報道指僱主不熟悉文憑試的評級標準,但僱主招聘高考或文憑試生的意欲並沒有明顯的差異。根據調查結果,大部分僱主不會優先考慮高考生,可見高考生未必能在求職時取得優勢,始終僱主重視的是個人興趣、能力及態度。」

畢業生對面試公司欠認識     求職信乏組織

有報道指年青人的工作態度未如理想,本調查亦列舉了僱主與年青人接觸的常見事例,並訪問僱主曾否遇到所列的情況(見下圖)。結果顯示有32%指曾遇到畢業生「面試時對公司背景認識不足」、其次是「不適應工作環境」(28%)及「面試時態度不佳」(26%)。

至於畢業生求職時常犯的錯誤,則分別為「求職信/履歷表欠組織」(40%)、「沒有註明申請職位」(33%)及「求職信/履歷表文法錯誤」(30%)。

饒志文先生指出:「年青人在踏入職場前,除了要有充足的準備,也應培養正面的工作態度。是次調查也訪問了僱主期望畢業生具備的特質,首三位分別是「正面的工作態度」(77%)、「熱心學習」(75%)及「有責任心」(67%)。因此,年青人無論在求職或執行職務時,都應盡力做好本分,避免因不小心而犯錯,否則難以令僱主留下好印象。年青人雖欠缺工作經驗,但只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及責任心,並能積極面對困難,亦會獲得僱主賞識。」


有關JobsDB 2012年第二季招聘指數,請按此瀏覽。


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

發出侵權警告信— 紙老虎計劃


本文章由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提供

筆者支持「發出警告信」是一種保護知識產權的必要措施,因為「發出警告信」可為企業制止多數的侵權行為。但該措施的效果會隨著時間而降低,甚至會衍生更多侵權行為!

當侵權人接獲警告信後,絕多數的侵權人會停止侵權行為。姑且勿論侵權人會否對企業的其他要求(如賠償損失和提供侵權貨品供應者資料等等)作出回應,但這基本上已達到企業發出警告信的第一目的了。

但上述單一的措施會令侵權人覺得銷售侵權產品後收到警告信是一種必然的習慣。該習慣表明只要侵權人在收到警告信後終止銷售侵權產品便可,對企業其他的要求,如賠償等根本不須理會。換言之,侵權人覺得警告信只是「紙老虎」而已,企業只是一味靠嚇。當這「紙老虎」多次出現後,「警告信」的效力便會逐漸降低。

侵權人進行侵權行為的最主要原因是「利潤」。若果在停止銷售侵權產品後,企業根本不會起訴侵權人,侵權人也不需向企業作出合理的損失賠償,這就相當於製造了侵權的誘因,使得侵權人製造更多的侵權活動。即使侵權人表面上承諾終止銷售侵權產品,但實則上也是「陽奉陰違」,他會在暗地裏繼續銷售侵權産品。

正如上述所說,侵權活動的誘因是利潤。若果侵權人透過銷售侵權產品獲利港幣10 萬元。在收到企業的警告信後,他即時終止侵權行為,但並不需向企業作出賠償(或多大的賠償)或者賠償區區港幣2 萬元,這就相當於放縱侵權活動,因為侵權人實則已賺取港幣8 萬元的利潤。因此侵權人會周而復始地在銷售——終止——承諾中賺取利潤,試問,他又怎會停止侵權行為呢!

要宏觀地終止侵權行為,企業不應只是發出警告信。企業需要挑選一些頑固的侵權人,並在法庭起訴他們。

只有透過法庭訴訟,被選擇的侵權人(和其他的侵權人)才知道企業是「有料到」。提出起訴侵權人的效果,會很快地傳遍侵權市場。為加速傳遍速度,企業更可向公眾發出「嚴正聲明」,並把起訴侵權人的事實公告天下,從而獲得更佳的效果。當發出警告信給其他侵權人時,企業更應把起訴侵權人的事實在警告信中清楚列出。在收到警告信後,侵權人真實地終止銷售侵權產品的機會必會大大增加。

對於法庭的訴訟程式,企業應「直搗黃龍」——向法庭申請直至獲得禁制令、摧毀命令、披露命令、損失命令和堂費命令等應有的權利。在法庭頒佈的禁制令後,企業更應考慮向外宣傳,從而做到另一個更高和更有效的成果。

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

網上招聘需求日增 網上招聘廣告簡易自助



Nielsen Telebus Survey 2012指出,91%的求職者曾透過互聯網求職。因此,在網上刊登招聘廣告的成效可能已遠超於以往流行的報紙、雜誌等求職媒體。而且刊登網上廣告的成本一般都比印刷廣告低,自然成為不錯的選擇。
JobsDB推出首個24x7的招聘廣告服務,以下為有關資訊以供參考。

網上招聘需求日增
JobsDB推出首個24x7招聘廣告服務     簡易自助程序

 [2012年8月2日 – 香港] 隨著網上通訊迅速發展,求職網站已成為僱主廣泛採用的招聘媒體之一。JobsDB作為全港最多人用的求職網站,率先推出全港首個24x7招聘廣告服務,方便僱主透過自助程序,即時刊登廣告及付款,使招聘人才更靈活方便。

網上招聘需求日增

JobsDB 首創的24x7一站式招聘廣告服務,透過簡易的自助程序即可刊登招聘廣告,以配合僱主對網上招聘服務的需求。JobsDB 香港銷售及市務部總經理饒志文先生指出:「根據Nielsen Telebus Survey 2012,91%的求職者曾透過互聯網尋找工作,而隨著網上求職日趨普及,更多僱主將採用網上媒體招聘員工。」

「JobsDB的數據亦顯示,近年網上的招聘及求職活動均錄得持續增長。在過去五年,選用JobsDB服務的僱主每年平均增加13%,與此同時,JobsDB網頁的瀏覽人數(unique visitors)每月都超過100萬,可見網上求職者的數目正與日俱增。」


求職者常用的求職媒體
資料來源: 2012年3月 Nielsen Telebus Survey

24x7招聘廣告服務

饒志文先生表示:「我相信JobsDB已建立強大的求職者網絡,並獲僱主廣泛認同為高效益的網上招聘平台。透過全新的24x7招聘廣告服務,我們期望無論在任何時間,僱主都可以方便地刊登廣告。」
24x7招聘廣告服務具有以下的特點,大大提高招聘的靈活性:
  • 提供24x7網上服務,可隨時隨地刊登招聘廣告。
  • 全自助式服務簡便易用,於網上完成刊登及付款程序後,廣告可即時刊登。
  • 備有單次廣告及其他廣告計劃以供選擇。
  • 信用卡付款,安全可靠。
招聘廣告應簡潔易明

僱主要吸引合適的人才,除了須選擇具成本效益的招聘媒體,也應撰寫有效的招聘廣告。饒志文先生指出:「招聘廣告必須簡潔,讓讀者容易明白。編寫內容時,應包括基本資料如職務、所需的學歷、經驗及公司背景。在網上刊登廣告,僱主可方便地編排格式,建議用列點形式清楚列明入職要求。此外,也應適當使用關鍵字,因為求職者通常會用特定的字眼搜尋廣告。」
有關JobsDB 24x7招聘廣告服務的詳情,請瀏覽http://hk.jobsdb.com/hk/en/staticcontent/em/sme/index.htm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知識產權訴訟的特別武器:臨時禁制令— 特別情況


本文章由 江炳滔律師事務所 提供

在知識產權訴訟中有一特別的武器——臨時禁止令。透

過它,原告人可即時終止被告人的侵權行為。原告人只要能向法庭引證所需的條件,法庭便會在原告人發出告票後數天內頒佈命令禁止被告人和其董事進行侵權行為若干時間(如兩年)直至訴訟正審後。

在一般情況下,法庭不會輕易為原告人的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只有在金錢上不可彌補原告人的損失下,法庭才會考慮頒發。該術語「金錢上不可彌補的損失」意思是若果容許被告人繼續進行侵權行為,原告人的損失是不可以以金錢來衡量和賠償的。例如,侵權產品會危害使用者的健康。若果容許侵權活動繼續進行會導致使用者無論對原告人的正版貨品還是侵權人的侵權產品均會卻步。

要成功申請臨時禁止令,原告人除要向法庭證明他會有「金錢上不可彌補的損失」外,還要證明他是在知曉侵權活動後便即時作出的申請。在知曉直至申請之間,法庭當然容許原告人需要時間來調查、尋證和尋求法律意見。通常法庭會接受原告人由知曉直至申請日的時間為兩個月。若果原告人能向法庭解釋大於兩個月的時間是需要和合理,法庭一樣會考慮接受申請。筆者曾看見法庭接受最長的時間是九個月之久。

除上述兩項法庭必會考慮的因素外,原告人還需要向法庭作出「賠償承諾」。
該意思是若果原告人在訴訟正審落敗時,他需要向被告人賠償因發出「臨時禁制令」而導致被告人蒙受的損失。再者,原告人或其董事亦需要向法庭證明他有能力作出該賠償方可。

在滿足上述三項條件前提下,法庭會進一步考慮最後的一個因素:,該「臨時禁止令」會否給被告人很大的「不方便」。同時,法庭亦會考慮到若果不頒佈「臨時禁制令」會否為原告人帶來很大的「不方便」。這便是「平衡不方便條件」。
據經驗,被告人若果反對原告人的申請,他亦會作出向法庭承諾若果敗訴他會賠償原告人的損失,並向法院提供若果法庭頒佈「臨時禁制令」會為被告人帶來如何如何的「不方便」。

原告人的「臨時禁制令」申請可於入稟法院「告票」後第一個星期五(若告票於星期二或之前入稟法院)進行。若果被告人缺席或被告人不反對申請,原告人便可在星期五當天聆訊中獲取「臨時禁制令」。但若果被告人積極反對,視乎法庭有否法官聆聽該申請,原告人有可能不能在當天的聆訊中獲得「臨時禁制令」。

無論在第一堂聆訊中,原告人能否獲得「臨時禁止令」,他亦需要預算被告人會在往後的二至三個星期內向法庭提供證供來嘗試推翻「永久禁制令」。

因此,只有在特別情況下,原告人才應考慮法律程式中的特別武器——臨時禁制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