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中年又沒有一份穩定工作的求職者不用擔心,政府現正推行「中年就業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讓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從而獲得一份穩定的工作。於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僱主可申請每名僱員每月最高3,000元的培訓津貼。津貼發放期為3至6個月。
為鼓勵僱主為中年及年長人士提供更多合適的職位空缺,「中年就業計劃」由2015年9月1日起擴展至兼職長工職位(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
求職人士資格
凡年滿40歲或以上,並在受聘日期前1年內失業不少於1個月的求職人士均可成為此計劃的一份子。
登記手續
無需預先申請參加此計劃,求職人士可待成功獲聘於經勞工處接納登記的全職或兼職(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長工空缺後,辦理相關手續。
#如有查詢,請致電「中年就業計劃」熱線: 2150 6398
僱主資格
僱主只須於勞工處登記全職或兼職長工空缺,並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在受聘日期前1年內失業不少於1個月的中年或年長求職人士擔任該職位,便可向勞工處提出初步申請,並在勞工處指定的培訓期內為該新入職員工提供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期及培訓津貼金額
在職培訓期一般為期3個月。值得給予較長培訓期的個案,僱主提供資料,經批核後津貼發放期可延長至最多6個月。勞工處會視乎個別個案的職位、行業性質、僱員和指導員的經驗、培訓的形式和內容等批核培訓期的長短。
於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僱主可向本處申請培訓津貼,詳情如下:
職位類別 | 在職培訓津貼金額* (以每名僱員每月計算) | |
全職職位 | 職位的每月薪金^ 為$6,000或以上 | 職位的每月薪金^ 為$6,000以下 |
$3,000 | $2,000 | |
兼職職位# | 僱員當月薪金^的25%, 在職培訓津貼上限為每月$3,000 |
* 須符合計劃《申請須知》條文。
^ 就本計劃而言,在計算薪金時,所有屬於賞贈性質、酌情或有條件性發放的款項(例如勤工津貼、良好表現獎金、佣金、年終酬金),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均不列入計算之內。
# 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即屬兼職性質。
^ 就本計劃而言,在計算薪金時,所有屬於賞贈性質、酌情或有條件性發放的款項(例如勤工津貼、良好表現獎金、佣金、年終酬金),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均不列入計算之內。
# 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即屬兼職性質。
參加手續
有意參加本計劃的僱主須先填寫「職位空缺登記表格」,以登記有關的全職或兼職長工職位空缺。僱主可於表格上註明歡迎「中年就業計劃」參加者申請有關職位。求職人士透過勞工處獲悉相關職位空缺資料後,視乎僱主選定的應徵方法,可透過勞工處轉介或直接聯絡僱主應徵該職位。
如僱主已僱用或準備僱用符合本計劃資格的求職人士,必須盡快填妥「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並於(i)該職位空缺在勞工處刊登日期起計的3個月內,及(ii)該受僱員工入職後的首個月內,將表格連同証明該受僱職位薪金及工作時數的文件(例如已簽署的僱傭合約)一併遞交至「中年就業計劃」辦事處(地址 : 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10字樓 ; 傳真號碼: 2391 3937)